新疆起重机稳定性系数法和按临界倾覆载荷标定额定起重量。稳定系数法:这是我国以前沿用前苏联的一种方法,稳定系数定义为起重机所受的各种载荷对倾覆边产生的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的比值。稳定系数作为起重机抗倾覆能力的判断,不能小于规定值。稳定系数有三个规定值:工作状态考虑附加载荷稳定系数为1.15;工作状态不考虑附加载荷的载重稳定系数为1.4;自重稳定系数为1.15.不足之处是对哪些力矩算为稳定力矩,哪些力矩为倾覆力矩其界限不是十分明确,因而对同一起重机可能的到不同的稳定系数。另外对起重机的突然卸载和吊具突然脱落的工况难以描述。
新疆起重机按临界倾覆载荷标定额定起重量:这是西方许多国家起重机制造公司所用的方法。这种方法通过实验或计算,得出起重机在不同幅度下达到倾翻临界状态时(即稳定力矩等于倾覆力矩)的起升载荷,称为临界倾覆载荷,将其打一折扣(乘以小于1的系数后)作为额定起升载荷。折扣的大小代表起重机抗倾覆稳定性的安全系数